豐原慈濟宮豐原慈濟宮111年度獎學金申請

 

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 豐原慈濟媽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

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須知

一、 目 的:為獎勵 豐原 區 轄內信 徒 子女教育,激發向學及獎勵本 區 優秀青年就學,為國家培育人才。

二、 獎勵對象:凡 豐原 區 信徒 子女在國內公私立高中 職 或國內大專院校,日間部求學,未享有公費待遇者為獎勵對象。
附註:〈各校在職進修班含夜間部及研究所,成績不列入本辦法申請之內〉

獎學金金額:
1、每位學生頒發獎學金:
高中(職)、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3,000元。
大學一、二、三、四。五專四年級、五專五年級、二技一年級5,000元。

三、 申請資格:
1、 領有本 區 低收入戶証明或家扶中心証明之學生,學業成績學年度平均七十分以上,操行列入甲等或八十分以上,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或乙等即可申請,並且不受錄取名額限制。
2、 高中 職 學業成績學年平均在八十 三 分以上,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或乙等。
3、 大專學業成績學年平均在八十 三 分以上, 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、 操行列入甲等或八十分以上。
4、 申請者 【 學生本人 】 須設籍豐原 區 三年 以上。 (寄居豐原區者,不收件 〉

四、 申請手續:
1、由在校就學 之學生自行申請或由家長代為申請。
2、應繳驗之文件:
1 申請書 向本 宮服務台 索取 。
2 111 學 年度上、下學期各項成績,經 加蓋校印證明文件不收影印本只收正本及相片一張。
PS:若大專院校成績計算採百分計分與等第計分者,請附加蓋 校印証明之成績等第與 分數換算對照表。(無加蓋校印証明者不收件) 。
3 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【需帶正本核對】 。
4 高中 職 五專應屆畢業生申請者, 須附再考取學校註冊證明文件 。

五、 申請辦法:於民國 1 1 2 年 9 月 2 0 日以前檢具上列應繳驗之文件及申請書交本會總務組彙編審查。

六、 收件時間: 於 民國 1 12 年 9 月 1 日 至 9 月 2 0 日止(早上 9 點至下 午 5 點止 逾期不受理 ) 。

七、 領取獎學金日期:經本 會 審查後, 民國 1 12 年 10 11 月 (擇期發放) 。

下載豐原慈濟宮111年度獎高中職獎助學金申請書

下載豐原慈濟宮111年度獎大專及大學獎助學金申請書